福建在职博士培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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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职博士培训申请条件: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身体健康;3、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行为品质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为在职博士生申请学位课程学习、必修环节;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5、身体健康状况等。
培养目标:为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培养解决国民教育系列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方案。
具体要求:1、学习年限为2—3年,学习形式为3年。
2、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优异。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硕士生应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报告。
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一学期或一份。
具体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部网页查询。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前2个月内完成。
学位论文选题应按照校学位委员会和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论文送交答辩材料和关于答辩材料。
1、论文要求及科研创新方面。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本人在工作实践中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
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
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送交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本文标题:福建在职博士培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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