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不必在欧洲以外地区履行“被遗忘的权利”
Google does not have to fulfill "forgotten rights" outside Europe.
本篇文章867字,读完约2分钟
欧洲最高法院对“被遗忘的权利”施加了新的地域限制,称在大多数情况下,该限制只应在欧盟范围内适用。
周二宣布的欧洲法院判决是Google (GOOGL)的重大胜利,谷歌(Google )多年来一直主张不应在欧盟边界以外的地方搜查搜索结果。
该裁决削减了由同一法院于2014年确立的被遗忘权,欧盟公民可以要求将包含有关 个人信息的链接从搜索结果中删除。
法国的隐私监管机构试图将这项权利扩大到欧盟边界以外,这一立场遭到了媒体,自由言论拥护者和谷歌等科技公司的反对,后者倾向于抵制审查制度。
法院星期二承认,其他国家不承认被遗忘的权利,并补充说,保护个人数据不是绝对权利,必须与其他自由加以平衡。
Google律师彼得·弗莱舍(Peter Fleischer)表示:“自2014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实现在欧洲被遗忘的权利,并在人们的信息获取权与隐私权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他补充说:“很高兴看到法院同意我们的论点。”
被遗忘的权利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根据法院2014年的裁决,搜索引擎在评估删除请求时应考虑因素,包括信息是否不准确,过多或符合公共利益。
Google 记录显示,此后,该公司已同意从其搜索结果中删除将近130万个URL,占所有请求的45%。
周二的裁决对Google提出了其他要求。法院认为,它现在必须采取措施,“严重阻止”欧盟互联网用户通过非欧盟版本的Google访问链接。
法院还向欧盟国家的监管机构敞开了大门 ,以在特殊情况下命令搜索引擎删除其所有版本的网站上的内容。但是伦敦律师事务所金斯利·那不勒(Kingsley Napley)合伙人亚当·查普曼(Adam Chapman)表示,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而又不损害“欧盟法律的首要性,统一性和有效性”,将是困难的。
非营利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的国际主管丹尼·奥布赖恩(Danny O'Brien)此前对CNN表示,他对Google决定哪些内容应保留在网上,哪些内容不应该保留在网上感到“不舒服”。
他说,被遗忘的权利应该是一场在法庭上发生的“均匀战斗”,而不是“因为您在Google网站上填写了表格”。
本文标题:Google不必在欧洲以外地区履行“被遗忘的权利”
地址:http://www.puerle.cn/hlw/20190925/191.html